为支持、鼓励省内旅行社积极拓展省外客源市场,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《省内旅行社驻外营销奖励实施方案》。今年11月20日前,对在省外有固定办公场所、有固定员工,且每个营销机构年内招徕入滇游客数1万人以上的旅行社,省财政将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。同时,单个营销机构2022年招徕入滇游客1万人以上的旅行社也将获得奖励。
不仅驻外营销能获奖励,旅行社参与云南开展的旅游市场营销推广活动也能获奖励。《“旅游协会和企业赴省外开展市场营销活动”奖补实施细则》明确,今年11月30日前,旅游协会、企业参加省、州(市)组织的赴省外市场营销推广活动,省财政将按照每次每家补助1万元,同一协会、企业最多每年可累计获5万元补助。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按照申报、初审、复审、公示、拨付的工作流程,对旅游协会、企业实施补助。
此外,云南省还鼓励新媒体开展营销推广活动。根据《“新媒体平台开展营销推广”奖补实施细则》,对有重大推广传播贡献的新媒体账号,省财政将给予一次性最高5万元奖励;对有现象级推广传播贡献的新媒体账号,省财政将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奖励。